关于唐山钢企部分烧结机、球团装备实施停产的相关通知
2018-12-07 | | 4674浏览
按照唐山市委,市政府要求,钢铁企业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烧结机、球团装备脱硫脱硝治理,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截止目前全市仅有33台烧结机、球团装备通过超低排放检收。为进一步加快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装备实现超低推放确保平稳完成全市年度和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严格管控因调试导致污染物排放异常问题,唐山市生态办决定对钢铁企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予以限期停产。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限期验收2018年12月7日至12日,钢铁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交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第三方验收监测报告、168调试结果),按程序完成现场验收逾期不再受理。
二、验收内容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装备脱硫脱硝治理工程。属地政府要督导钢铁企业加快调试进度,及早实现超低排放,确保按期完成达标验收。唐山市生态办将对逾期未通过验收的烧结机和球团装备实施停产整顿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