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须联合重组 坚持扶优扶强区别对待原则

2009-12-20 | | 2813浏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今日上午10时,召开“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次部门联合信息发布会,由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国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加强宏观调控,抑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发布会直播文字摘要:

    经济观察报记者:

    请问贾司长,我们注意到,工信部现在提到一个关于要做的加快钢铁企业联合重组的指导意见,而且您也提出来要鼓励钢铁企业跨区域进行重组。但是过去这么多年来,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没有解决跨区域财税怎么分配的问题,这次会不会有具体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贾银松:

    谢谢你的关心。重组的事情,在振兴规划重点措施当中已经明确了,由工信部来牵头推进这项工作,但是这项工作是牵涉到相关部门,包括发改、财政、国资委都牵涉到了,你提的这些问题,我们都在征求部门的意见,部门意见还没有完全确定之前,我现在也很难回答。但是,兼并重组这项工作是必须的,因为我们现在这么大一个钢铁规模,但是我们还只能叫“大”,而很难称得起“强”,特别是在国际市场当中,可能大家最关心的铁矿石谈判当中,我们为什么话语权不够?实际上就是因为分散。国外仅仅几家,三家钢铁铁矿石巨头,我们有进口资质的就有112家。所以无论是为了提高我们自己的产品结构,特别是淘汰落后,也要和兼并重组结合,同时我们也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集团,本着扶优扶强、区别对待的原则来推动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