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与必和必拓达成铁矿石合资公司约束性协议
2009-12-05 | 新浪财经 | 7046浏览
力拓和必和必拓在公告中表示,双方已向欧盟委员会以及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提交了关于拟议生产合资企业的申报材料,并预计在近期内向其他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申报。
两家公司认为,双方理解欧盟委员会将根据《欧共体条约》第101条(前81条)对生产合资企业进行审查。考虑到全部的审查程序以及获得股东批准所需的时间,力拓与必和必拓预计将于2010年下半年完成合资企业的组建工作。
该生产合资企业将拥有西澳大利亚州现在的和未来的全部铁矿石资产及债务,并由力拓与必和必拓各持有50%的权益。两家公司表示,通过整合双方在西澳大利亚的铁矿石业务,该生产合资企业将产生强大的协同效应,从而实现增加铁矿石产量并降低成本的目标。力拓与必和必拓认为,合资企业独特的生产和开发协同效应所产生的净现值将超过100 亿美元(百分之百基础)。
公告称,成立合资公司将对邻近的矿产资源进行统一经营;通过缩短铁路运输和更高效的港口配置降低成本;更多地混矿选择可实现最大限度的产品回收并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通过整合双方资源、开展规模更大、资本回报率更高的扩产项目,优化未来增长机会;对管理、采购和日常开支进行整合。
力拓首席执行官艾博年表示:“约束性协议的签订使我们距离全面开发皮尔巴拉(Pilbara)铁矿石资产生产潜能的目标更近了一步,并为我们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带来巨大的收益。完成合资企业的组建将成为力拓在2010年的首要工作,我十分期待这一愿景的实现,从而为我们的股东带来协同效应。”
必和必拓首席执行官高瑞思表示,双方曾数次计划对双方在西澳的世界级铁矿石资源进行整合;为了此次的合作,双方已经等待了十多年。此次合作是一座重要的里程碑。它将为双方的股东及双方在皮尔巴拉地区各自合作伙伴的股东带来更加丰厚的额外收益。”
双方同时强调,2009年10月15日,力拓与必和必拓曾宣布双方将不从事任何合资企业销售行为。这是针对2009年6月5日所签署的非约束性核心原则协议的唯一重要修改。合资企业所生产的铁矿石将全部交付力拓和必和必拓,并通过其各自的销售团队进行独立销售。
目前力拓、必和必拓和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占有国际海运铁矿石市场超过70%的市场份额,力拓和必和必拓两家公司占有30-40%的份额,而在中国4亿多吨的进口铁矿石市场中,两拓占据的市场份额也达到三分之一。本月,宝钢与这三大矿山公司的2010年度铁矿石长期协议价格谈判将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