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和民营钢企实质性兼并重组遇瓶颈
2010-01-28 | 中国经济时报 | 2998浏览
民营钢企河北永洋钢铁副总经理那军在一次宴会上听到河北钢铁集团董事长王义芳笑称:“如果我们要兼并钢企,像永洋钢铁这样有特色的企业我们还是愿意吸纳进来的。”
然而,河北钢铁集团的这一好意似乎并没有得到永洋的认同。永洋钢铁副总经理那军1月18日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目前,永洋钢铁还没有要和其它钢企进行重组的意向。
谈及原因,他表示:“我们企业的产品在全国的矿用钢材方面所占份额特别大,大约70%,这个市场还有我们的无形资产是相当大的。”
他指着永洋钢铁的商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这是1996年注册的,到现在光我们这个商标价值就达8亿元人民币,因为这个牌子,永洋钢铁的产品在市场上要比其它的民营企业同样的产品每吨价格要高50元。如果按照企业去年80万吨的产量计算,光是永洋这个牌子就能给企业多带来4千万元的利润。
他介绍,永洋钢铁这个企业的特点是几乎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因为其产品主要针对矿山、基础行业、资源性行业,这些行业所受的市场波动影响很小。
“2008年我们的利润是1.2亿元,2009年我们的利润是1.4亿元,所以说我们有这个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这两个优势让我们没有意向跟别人重组。”那军说。
整合阻力大
钢铁行业整合无非就三种情况:一是国有跟国有整合;二是国有跟民营整合;三是民营跟民营整合。由于所有制的原因,第一种情况最为简单便捷,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最为复杂和麻烦。
邯郸市发改委冶金建材处处长王友田就经历了后两种棘手的情况。
1月18日,他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说,按照国家的要求,邯郸市也积极进行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推动钢企整合,例如组建成立了武安钢铁集团、永年钢铁集团等企业,其中武安钢铁是由12家邯郸市比较大的民营企业组成的,永年钢铁是由国企紫山特钢牵头的7家国有或民营钢企组成的。
王友田坦陈这两家企业组建后并没有真正实现人财物、产供销一体化等实质性整合,只是建立了基本框架,实现了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用王友田的话讲:“这总比无人管要好,我们也正在努力推动企业实质性整合。”
“说实在的,民营企业的整合和纯国企整合不一样,完成实质性整合很难,一步迈到实质性的地步也不现实。”王友田在当时组建新钢企的时候,参加了两次董事会。会上,有的企业老板同意把资产交给新企业,自己退出这一行,只拿分红;有的企业老板则担心,把自己的资产交给新企业,能经营好吗?企业到底能发展成什么样?政府领导也发愁,人家原来是独立企业,原本经营得很好,如果由政府推动重组后的新企业经营发展不好怎么办?来自各方面的担心和阻力都有。
唐山市工信局经济运行处处长梅民学1月21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谈到民营钢企重组的困难。
“企业实力都差不多,谁也不服气谁,你实力不比我强,我为啥要被你兼并?我把企业交给你我还不放心呢。”梅民学认为,想要推进民企整合,关键需要有一个大企业,企业里的老大哥。例如,唐山市丰南区有一个国丰钢铁,这个企业实力、技术水平、管理和市场都比较强大,能影响周边的中小钢企,最终整合成为唐山渤海钢铁集团。类似这样的整合就相对较容易。
不过,梅民学透露,渤海钢铁的整合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政府在推进其整合的过程中也遭遇到了民营企业的抵触。还有就是有些企业重组涉及到搬迁,有的地方政府由于财税收入受影响的原因会产生抵制心理,市级政府和县区级政府之间的税收、就业等利益分配矛盾是存在的,还有人员安置等等问题和矛盾。
河北省国资委宣传外联处处长董文艺对唐山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的评价是:“这种整合重组更多的是进行供应链前端的整合。”
重组应以市场化为主需政策依据
“从2005年开始,河北省的钢铁行业重组就在用不同的形式探索。行业所有制情况不一样,各地政策执行管理条件不一样,所以还没有统一的模式,基本都在探索。”河北省工信厅副厅长张羽1月14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有些比较成功的模式,但不能完全照搬照抄,但总体原则还是以市场化为主,政府起引导作用。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强行让企业必须去兼并重组,因为毕竟现在中国实行市场化,企业的合法财产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他对本报记者表示,河北省的民营钢铁企业较多,其重组工作河北省也一直在探索过程中,目前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国家层面的政策也没有支撑条件。比如说企业重组后就涉及到项目审批问题。企业重组并不是简单的低水平的叠加,这并不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重组后的企业应按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地区发展规划,淘汰落后装备和产能,加强环保,寻找更好的发展地点。
以唐山渤海钢铁集团为例,张羽表示,去年河北搞了一个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整合方案,就是唐山的几家民营钢企整合在一起整合成新的渤海钢铁,其整合方案已上报国资委,国资委也正在研究。类似这种集团的整合就得报国资委批,因为这并不是简单的几个企业叠加,关键是要研究它下一步的发展方向、规模、产能、装备等问题,另外原有的淘汰的、被限制的装备要按照年限有序退出,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三到五年时间。这种方案应按照国家钢铁产业规划的总体安排,按省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定位实施。上级要批示,不然不好实施。
“据我所知,地方民营钢企重组方案申报的可能只有我们一家,我们也多次跟部里沟通请示,做专项调研,最终将形成一个初步方案。不过还要等钢铁产业兼并重组的文件公布,现在我们还缺少政策依据。”他说。